为进一步加强农牧业生产设施管理,拓宽生产经营主体投融资渠道,参考其他地区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研究起草了《呼和浩特市农牧业生产设施所有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3月19日–2026年4月3日二、意见反馈途径(一)电子邮件发送至:nmyjnyk@163.com(二)纸质材料邮寄至:呼和浩特市农牧局923室(呼和浩特市科尔沁南路58号),邮编:010010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苏日格,电话:0471-4369535附件:《呼和浩特市农牧业生产设施所有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呼和浩特市农牧局2026年3月19日附件下载1:呼和浩特市农牧业生产设施所有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