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信部《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规函〔2026〕101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第一批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遴选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示范基地包括园区类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园区)和企业类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企业),(一)示范园区申报示范园区的,在产业集群发展、产业协同创新、产业生态优化、产业治理提升等方面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产业园区,示范园区须为列入最新版《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的园区整体或园区内特色产业园区(即“园中园”),(二)示范企业申报示范企业的,每个申报对象申报1个创建领域,各市区工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示范基地申报推荐工作,申报对象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各市区工信部门对本市区创建申请书进行审核,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创建申请书纸质版(一式10份)和电子版光盘报送至省工信厅,各设区市择优推荐示范园区1个、示范企业5家,(二)申报对象相关指标应当满足《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工信厅规〔2025〕250号)考评指标中提出的创建基本条件,联系人:李老师63915690胡老师63915468附件:1.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对象推荐汇总表.wps2.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申请书(示范园区).docx3.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申请书(示范企业).docx4.创建工作方案评价要点示范园区.pdf5.创建工作方案评价要点示范企业.pdf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