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孝感市域内从事技术转移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技术转移机构”)以及技术经理人的培育、服务与管理活动,第五条孝感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负责全市技术转移机构与技术经理人工作的统筹规划、备案管理、绩效评价与业务指导,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具体承担全市机构与人才的培育、评价、备案及日常服务工作,符合条件的机构向属地科技管理部门提交《孝感市技术转移机构备案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市科技局可从备案的技术经理人或机构中,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将逐步建立技术经理人信用档案和服务质量跟踪机制,第四章保障措施与发展促进第十三条将市级备案的技术转移机构与技术经理人作为培育和推荐省级乃至国家级相关资质的主体梯队,对促成科技成果在孝转化落地的机构和技术经理人,第十五条积极向备案机构和技术经理人开放共享科技成果、企业需求等信息资源,关于《孝感市技术转移机构与技术经理人管理办法(试行)》的起草说明根据《湖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行动方案(2024-2026年)》《湖北省加强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湖北省技术转移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及全省关于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工作部署精神,牵头起草了《孝感市技术转移机构与技术经理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省级技术转移机构的备案与管理提供了明确的规范,无锡市将技术转移机构与技术经理人进行一体化管理,对技术转移机构与技术经理人的定义、备案条件与程序、运行管理与绩效评价、保障措施等进行了全面规定,按程序启动首批孝感市技术转移机构与技术经理人的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