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三亚中央商务区创新创业生态,规范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筛选、培育优质企业服务机构,根据《海南省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详见附件1)、《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详见附件2)等有关规定,结合园区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实际,制定《三亚中央商务区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认定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3),根据《海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规定》《三亚市规章与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现将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3月14日至4月14日,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讨论研究,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一、电子邮件sycbd_qyfw@163.com二、邮寄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东岸一路旅文·三亚总部港A2栋负一楼三亚中央商务区企业服务中心企服部,联系电话:0898-88660693王先生(请在信封上注明“政策意见征集”字样),附件1.海南省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附件3.三亚中央商务区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认定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三亚中央商务区管理局2026年3月14日(此件主动公开)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