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2〕22号)的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对其获得商业银行人民币贷款并在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实际发生的利息总额达到30万元及以上的支出给予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二)应收账款融资奖励支持供应链核心企业帮助中小企业供货商进行应收账款融资,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帮助广东省中小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的,按年化金额不超过1%对核心企业给予奖励,自获奖之日起1年内成功获得股权融资的(以在银行入账时间和金额为准),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单位登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http://210.76.80.141/login)申报,2023年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全面实行项目库管理,对近五年内存在骗取财政资金或违规申报财政资金的企业不予支持,附件:1.贷款贴息资金工作指引2.应收账款融资奖励工作指引3.“创客广东”大赛获奖项目奖励工作指引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6月7日(联系人:刘健文,联系电话:83994252)附件下载: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pdf附件下载:1.贷款贴息资金工作指引.doc附件下载:2.应收账款融资奖励工作指引.doc附件下载:3.“创客广东”大赛获奖项目奖励工作指引.doc附件下载:4.项目真实性承诺函.doc附件下载:5.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