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活动的通知》(工信部规〔2025〕25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规函〔2026〕101号)和省工信厅、市工信局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全市第一批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申报创建示范企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申报推荐(一)组织申报,申报对象自愿申报,申报对象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将推荐汇总表、创建申请书(3份)报区工信办(创业中心1号楼C422),推荐汇总表创建申请书的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均需报送,四、有关要求(一)每个申报对象原则上限申报1个创建领域,申报示范企业的,应为独立法人,(二)申报对象相关指标应当满足《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工作方案》考评指标中提出的创建基本条件,(三)申报对象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Ⅱ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及其他社会影响严重的不良事件,五、联系方式区工信办61313335附件:1.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工作方案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遴选工作的通知链接https://www.miit.gov.cn/jgsj/ghs/wjfb/art/2026/art_fbab1934e1344e768b87bcebdf29367f.html202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