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省工信厅通知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省财政厅拟聚焦专精特新企业主导产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基本要求(一)申报“辽宁省工业企业创新产品”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申报企业在辽宁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2.申报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4.申报企业须具备较为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特殊行业产品须提供特殊行业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文件,2.以贴牌方式(OEM)生产的产品,二、申报范围申报入选工业企业创新产品目录的产品,2.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主导产品,5.首次投入使用的重大技术装备成套和单机设备、首批次核心零部件、首次投产的新材料产品(符合《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工信部原函〔2023〕367号))、首次开发应用的工业软件系统(拥有软件著作权或双软认证),已列入2025年工业企业创新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在本次申报范围,三、申报程序请各县(市)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认真填写《2026年辽宁省工业企业创新产品申报书》(附件1),于2026年4月10日前将推荐文件、汇总表及企业申报材料(企业申报材料提供PDF格式及WORD格式电子版各一份)报市工信局,联系人:王晓依、张楠联系电话:2919039电子邮箱:LXL4178@163.com附件:1.2026年辽宁省工业企业创新产品申报书2.2026年辽宁省工业创新产品汇总表营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