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就业见习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9〕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见习工作的补充通知》(京人社毕字〔2024〕2号)和《关于印发<大兴区就业见习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兴人社文〔2019〕163号)相关要求,用人单位招用大兴区户籍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毕业生参加见习、符合申报条件的,按照每人每月1200元标准给予区级见习补贴,发放见习补贴所需资金由见习单位先行垫付,待见习人员见习期满后,由见习单位按程序进行申报,2026年3月,大兴区共有8家见习单位申请23名见习人员60个月区级见习补贴,现已审核通过并公示,公示期为5天,自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3月21日,如对本次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向北京市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受理部门:大兴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科受理电话:010-69220590附件:大兴区2026年3月区级就业见习补贴公示.xlsx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3月16日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