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区首批城市名单,确定首批16个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区城市(以下简称创建城市),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区首批城市名单的通知工信部规函﹝2026﹞67号有关省(直辖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战略部署,经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区创建活动,依据《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确定首批16个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区城市(以下简称创建城市),创建城市要对照创建期工作目标,确保各项示范任务落实落细,在健全产业科技创新体系、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工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加快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强化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提升产业治理现代化水平等方面,为推动新型工业化发挥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和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加强对创建城市的工作指导、督促落实和政策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对创建城市开展评估验收,对评估验收合格的认定为“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区”,附件: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区首批城市名单工业和信息化部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