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人工智能+文化和旅游”,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文化和旅游领域深化应用,根据《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关于商请征集“人工智能+文化和旅游”应用场景的函》要求,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开展“人工智能+文化和旅游”应用场景申报推荐工作,(二)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包括但不限于完善文化数据资源共享服务,运用人工智能技术提供知识问答、讲解引导等创新服务以及智能互动体验项目,推动人工智能技术赋能文物价值挖掘与传播,(四)培育文化和旅游新业态包括但不限于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展创意设计,(五)提升旅游服务和治理效能包括但不限于打造旅游资源精准推荐、行程规划、智能票务预约等创新服务场景,(六)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包括但不限于推进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智能化建设,三、申报主体应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四、申报程序(一)申报单位向应用场景所在地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申报,省属企事业单位可直接向省文化和旅游厅申报,(三)省文化和旅游厅按照工作程序对申报的应用场景进行评审,附件:“人工智能+文化和旅游”应用场景申报表模板.docx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