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单位县级初筛工作的通知》,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同意我县增设一个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试点,要求试点单位应建设在工业园区或危险废物经营处置单位内,有意向的单位请根据通知文件中附件3的编制大纲编制申报材料,编制内容要包含附件1和附件2的内容,于6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三明市尤溪生态环境局审核,联系人:生态环境局质量股小陈联系电话:6320789附件:《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单位县级初筛工作的通知》三明市尤溪生态环境局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