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保持连续稳定生产,给予每户5万元、8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本项与“实施工业企业规模扩张激励”就高不重复享受,(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二、实施工业企业规模扩张激励,对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对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三、实施工业企业梯度培育激励,对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对2025年新升规且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生产规模增长20%(含)以上的工业企业,本项与“实施工业企业规模扩张激励”就高不重复享受,且生产产值达5000万元-1亿元(含)、1亿元-5亿元(含)、5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激励,(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五、实施企业深化协作配套激励,对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对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单个企业不超过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