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博士后在宜开展创新性研究,现将2026年宜昌市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博士后专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在宜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从事全职研究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二、申报条件(一)申请人应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在站期间表现出良好的发展潜质,(二)申报项目应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或理论创新,项目研究内容应聚焦重大基础科学问题、关键核心技术和“卡脖子”前沿技术,每名申请人只能牵头申报一个项目,项目执行周期统一为2026年1月至2027年12月,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此期间全程在站,三、申报程序(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宜昌市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博士后专项)申报书》(见附件),(二)单位推荐,设站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一式一份)及电子版(盖章扫描PDF格式)、《申报汇总表》(含可编辑电子版)于2026年3月26日前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社会发展科技科,四、联系方式社会发展科技科张浩李莹0717-6733108附件:附件1宜昌市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博士后专项)申报书.doc社会发展科技科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