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火炬高新区智能制造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智服平台”)运营实际,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机制适用于申请入驻及已入驻的高新区智能制造服务商管理,火炬高新区智能制造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智服中心”):负责服务商组织、材料初审、日常监管、数据核验、动态评估等具体工作,需在智服平台上完成相关信息备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商基本信息、产品和服务事项、资质证明、服务案例等),服务商应主动向智服平台提交反映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情况的相关材料,2.服务商应积极响应智服平台管理要求,第九条项目与合同管理服务商与园区企业签订的“智改数转”相关合同须真实、规范,第四章动态管理机制第十一条成长与营业收入评估对认定时具备较强服务能力但营业收入暂时达不到标准的服务商,营业收入须达到《火炬高新区智能制造服务商认定标准》对应类别要求,第十二条项目与授权评估代理产品服务自认定之日起,待智服中心核实后移除出服务商名录,5.无正当理由长期不配合智服平台管理(如连续2次未提交营业收入证明、3次未响应材料需求),第十五条年度综合盘点智服中心每年第二季度进行管理机制执行情况盘点,智服中心结合管理机制执行情况盘点,公示与执行:清退决定在智服平台公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