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家庄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就业见习实施办法》的通知(石人社字〔2019〕38号)和《石家庄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实施细则》文件规定,对接收退役两年内的退役军人参加就业见习并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的单位,按照每接收一人给予最低工资标准50%的就业见习补贴,我县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为1680元/人・月,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为840元/人・月,现有平山县古中山陵园申请3名见习人员2022年1-3月就业见习补贴共7560元,我局对平山县古中山陵园申请见习补贴材料及见习人员情况进行了审核,经审核符合文件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8日至6月1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馈,监督电话:0311-82911428监督地址:平山县建材街和平光路交叉口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