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5〕12号、苏农计〔2025〕5号)、《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农科〔2025〕5号)文件精神,按照涟水县农业农村局、涟水县财政局联合批复的《涟水县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要求,2026年2月1日—3月10日,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期间秸秆销售净重达1000吨及以上的全县所有秸秆收储企业及时向涟水县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环能科提交申报材料,并经淮安禧联华会计师事务所最终核实审定,共有涟水县新建秸秆加工厂等35家法人单位符合补助条件,现将补助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6年3月11日至2026年3月1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直接或电话向涟水县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17-89678123,涟水县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按量补助核查情况汇总表.docx涟水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