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创业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经办银行发放、财政部门贴息,2.贷款利率可在贷款合同签订日LPR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50BPs,(2)自提交申请日前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三)贷款额度、期限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申请贷款,(四)贷款利率及贴息1.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率参照贷款合同签订日LPR执行,具体由经办金融机构与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小微企业协商确定,2.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利息,剩余50%的利息由企业借款人承担(五)申请材料(一式两份)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贷款用途创业担保贷款应当用于借款人创业的开办经费和经营所需资金,2.就业中心根据登记信息对借款人、反担保人资格进行初审并会同贷款经办银行对借款人创业项目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和创业指导服务,3.借款人、反担保人与担保中心签订担保反担保合同,(二)小微企业办理程序1.借款人向企业所在县担保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经办银行与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商定担保条件,符合反担保条件的正式在职干部累计可担保2份创业担保贷款,3.反担保人需提供个人征信报告、身份证复印件和贷款申请日近两个月的工资表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