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开展2025年度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扶持项目(产业集聚鼓励、稳增长鼓励、高质量发展鼓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项目(一)产业集聚鼓励1.申报对象:入驻龙岗区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申报标准:按年度营业收入每满10万元,(二)稳增长鼓励1.申报对象:在龙岗区从事经营活动且经区人力资源局许可或备案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2.申报标准:对龙岗区内年度营业收入增长幅度达到下列标准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增长幅度计算公式如下:增长幅度=(年度营业收入-上年度营业收入)÷上年度营业收入×100%非首次申请,增长幅度计算公式如下:增长幅度=(年度营业收入-前次享受稳增长鼓励营业收入)÷前次享受稳增长鼓励营业收入×100%当年度新设立机构(首次申请),按当年度营业收入每1000万元给予3万元的标准给予稳增长鼓励,(三)高质量发展鼓励1.申报对象:在龙岗区从事经营活动且经区人力资源局许可或备案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2.申报标准:对龙岗区内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一定档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营业收入所属档次超过已享受最高档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营业收入以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审核的数据为准,(三)关联机构合并计算:申报单位申报稳增长鼓励和高质量发展鼓励时,申报单位未按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补充材料的,(六)材料样式:各项材料报送样式参考附件《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25年度扶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25年度扶持项目申报指南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