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在低空经济与航空航天领域组织开展新秀科技人才自主评审试点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本情况要求(一)申请对象在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二)申请条件申报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在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内依法注册,3.企业拥有2名以上取得博士学位且在低空经济与航空航天领域具有丰富的研究经验和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二、申报材料1.《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低空经济与航空航天领域新秀科技人才自主评审试点企业申报书》(见附件1)(原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实行独立核算的材料: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系统“独立核算”页面截图(路径: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账户查询”→“纳税人信息查询”→“纳税人基本信息”→“企业经营信息”,5.符合国家统计规范规定的材料(①规模以上企业从国家统计云联网直报系统打印上一年度和本年度的《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并盖章确认,②规模以下企业到注册地所属街道统计站打印《查看基本单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6.信用报告(“信用中国”网下载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三、申报方式与时间申报方式:请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邮箱fzc310@163.com,五、其他事项1.获得试点资格的企业需按照《广州开发区黄埔区新秀科技人才企业自主评审工作实施总体方案》要求,在本年度内规范开展新秀科技人才的自主评审工作,附件:1.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低空经济与航空航天领域新秀科技人才自主评审试点企业申报书2.企业人才信息情况表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2026年3月10日(联系人:陈爱露,联系电话:82118155)附件1.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低空经济与航空航天领域新秀科技人才自主评审试点企业申报书.docx附件2.企业研发人才信息表.docx附件下载: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