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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武平县商务局 | 2026-02-26
福建省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745号)、《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做好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469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闽发改规〔2026〕1号)等文件要求,推动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补贴标准为上述产品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四、补贴方式和流程(一)建立全省统一的资格验核平台、家电和数码智能产品数据库,对接商务部服务平台开展补贴资格校验、交易数据验核等工作,在参与商家(或线上平台)购买符合条件的补贴商品,并列明补贴产品初始销售价格、享受补贴资金数额、实际支付金额,商家应在退货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补贴资金退回至当地财政指定账户,要一视同仁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二)各地依托省级平台开展商家报名申请、资金审核兑付等工作,(四)建立参与商家产品销售价格备案机制,参与商家需向各地商务部门报备其补贴产品的销售价格,并在经营场所、网页或APP等显著位置标明每款产品初始销售价格、商家优惠让利金额、可享受补贴资金数额和最终销售价格,(七)线上平台和参与商家要及时向省级平台上传补贴相关交易数据,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补贴资金大数据监管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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