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仓高新区鼓励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协同发展的政策》(太高新管发〔2024〕17号)文件精神,拟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奖励,现予以公示,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3、公示时间:从2026年3月10日起到2026年3月16日止,4、通信方式:太仓高新区经发局,电话:53595250,附:拟奖励公示名单2024年度太仓高新区鼓励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协同发展的政策拟奖励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