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功能型无人车运营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推动我市功能型无人车应用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拟定了《来宾市功能型无人车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一、提出意见和建议,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二、为便于联系并对意见归纳整理和分析,请尽量如实写明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三、公示时间:2026年3月9日至3月20日,四、请将有关意见以信函邮寄或电子邮件形式,于2026年3月20日18:00前反馈来宾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科,联系电话:0772-4236838电子邮件:lbsjtjzhysk@163.com邮寄地址:来宾市兴宾区西山路663号来宾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科(收件人:郑子缘,附件:来宾市功能型无人车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来宾市交通运输局2026年3月9日(此件公开发布)文件下载:附件:来宾市功能型无人车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