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直、中省直各单位:《大兴安岭地区支持寒地生物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措施》已经行署同意,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2022年5月26日大兴安岭地区支持寒地生物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措施为推进《黑龙江省“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有效实施,1.设立寒地生物产业年度发展专项基金1000万元,支持经营主体利用林地种植寒地北药和浆(坚)果,〔牵头单位:地区林草局、地区农业农村局〕3.支持寒地北药和浆果规模化种植,〔牵头单位:地区绿产局〕4.支持生物育种,给予100万元资金奖励,〔牵头单位:地区绿产局〕5.支持经营主体扩大规模,每个品种给予10万元奖励,〔牵头部门:地区工信局〕6.支持重点产业项目建设,按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规模1000万元以上给予一次性20万元补助,给予奖励资金1万元,〔牵头单位:地区绿产局、地区市监局、林业集团公司产业发展处〕8.强化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最高奖励资金不超过50万元,〔牵头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大兴安岭地区中心支行、地区银保监分局、地区财政局、地区金融服务局〕10.支持寒地生物创新平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