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决策部署,经综合研判,拟对《广州开发区中以生物产业孵化基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埔发改规字〔2023〕1号)予以废止,按照《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3月9日-2026年3月13日二、电子邮箱:hpfggjhz@gdd.gov.cn三、邮寄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E栋302(邮编:510000),四、联系电话:82053874特此公告,附件:广州开发区中以生物产业孵化基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2026年3月9日附件: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中以生物产业孵化基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