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金管函〔2026〕12号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和变更公司章程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金规〔2024〕26号)及我省有关监管制度,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从人民币11.9亿元增加至人民币20亿元,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8.1亿元,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货币形式出资,增资后,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东持股金额及比例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0亿元,持股比例为100%,二、同意你公司变更公司章程第三章第十三条中关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内容,第三章第十四条中关于股东认缴出资额到位时间的相关内容,三、请按有关规定尽快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变更申请,变更完成后,请将变更结果抄报我局,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2026年3月2日抄报:广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抄送: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中小企业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