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元谋县2025年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实施主体空缺,实施蔬菜大棚改造提升,蔬菜大棚改造提升(简易竹木棚改造为钢架大棚或新建钢架大棚)补助标准3000元/亩,二、申报条件县内从事蔬菜生产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采取自主申报,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研究讨论择优确定项目和实施主体,蔬菜大棚集中连片建设面积在20亩以上的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含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元谋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元谋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征集遴选择优确定元谋县2025年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和实施主体的补充公告,新型经营主体在规定时限内到辖区乡(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进行自主申报,元谋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新型经营主体申报的项目进行实地初步核查、对项目申报材料初审推荐初选名单,对确定的项目和实施主体在元谋县人民政府网站或元谋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公示,四、申报时限及地点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参选主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下午5点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提交到元谋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五、申报须提供的材料1.《元谋县2025年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遴选申报表》,6.实施方案(包含项目摘要、项目单位经营发展现状、建设内容、投资计划及资金筹措、项目效益分析、实施措施等内容),5年内不得申报任何农业项目,附件:元谋县2025年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遴选申报表元谋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