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及《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天津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及2023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津工信中小企服〔2026〕4号),现组织开展2026年天津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及2023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及复核要求1.企业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企业应在申报时间段内提交申请,三、申报审核流程1.天津市创新型中小企业采取线上申报方式(无需提交纸质材料),企业须登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在线申报或复核,上传佐证材料后提交至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登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管理端,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对照认定标准审核,四、佐证材料申报及复核企业均需上传佐证材料,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的自查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三)直通材料(提供其中任意一项)1.2023年以来获得国家级或天津市科技奖励证书扫描件(获奖证书需含企业名称),2.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证书扫描件或认定文件(需含企业名称、有效期),3.有效期内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认定文件、铜牌照片等佐证材料(需含企业名称、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