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6年2月14日(此件主动公开)(联系单位:湖北省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就业创业培训主要包括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岗前培训,对符合条件人员在认定的培训机构参加就业创业培训,第三章补贴标准第六条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为200元/人—2500元/人,第九条省级人社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项目指导目录》(附件2),第四章培训机构第十条就业创业培训由经认定的培训机构组织实施,市(州)人社部门应加强对认定的培训机构的统筹管理,并结合培训机构上年度培训后就业创业率(应不低于30%)组织开展年审,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社部门可通过项目化方式整建制购买就业技能培训服务,劳动者个人或培训机构可根据培训后取得相关证书、实现就业创业情况,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人社部门应对补贴申领资料进行审核,第七章监督检查第二十七条省级人社部门负责全省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和综合管理,县级人社部门负责本地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与日常监管,县级以上人社部门应对审核通过拟发放培训补贴的相关情况进行公示,附件:1.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标准参照表2.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项目指导目录3.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申请表4.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