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街道)管委会(办事处):根据扬州市工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扬工信创新〔2022〕98号)要求,现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重点突出我市“3+3”优势特色产业骨干企业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且具备《扬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总体要求和认定条件,已是省、市技术中心企业不再申报,二、相关要求1、各乡镇(园区)须按照扬州市工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推荐申报工业企业(文件附后),并提醒企业按申报时间节点要求编制申报材料,2、申报企业根据《办法》中的基本条件和《指南》中的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确认符合基本条件且评分在65分(含)以上的,于6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初稿报高邮市工信局技术创新科审核(城市商务大厦503室),3、经我局初审合格后,于7月4日前将《2022年扬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汇总表》和申报材料(纸质版)上报市工信局技术创新科,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统一用span>A4纸双面打印,并按照要求胶装成册,三、联系方式联系人:市工信局技术创新科,84688408、85080425电子邮箱:gyjmj@163.com附件:1、扬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文件.rar2、2022年扬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汇总表.xlsx高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