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经依托单位相关部门审核、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议与验收等程序,现将验收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3月3日-3月9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我单位提出,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提出的异议不子受理,受理电话: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科0731-58570297机关纪委0731-58570300地址:湘潭市政府大楼14楼附件:2022年立项的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延迟结题验收汇总表.docx湘潭市科学技术局2026年3月3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