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6年度广东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通知如下:一、评价工作的依据是《广东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以下简称《评价办法》,三、凡信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见附件2)须按要求进行年审,升级或延续有效期的企业,须按新申请企业提供申请资料,四、参评企业考核期为两年,即2024年至2025年(其中建筑业企业良好、不良行为的考核期为2024年至评价时),企业在考核及评价期间不得有重大不良行为记录,通过评价的企业,参评企业应在申报受理期内通过网络平台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广东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申请表》、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及各报表的附注说明复印件(上传附件)、近两年企业获得的各类奖项目录表及相对应的奖项证书扫描件(上传附件),参加年审的企业只需在网络平台填报资料,无须提交纸质材料,选择“信用体系建设”-填写“企业信用档案”提交审核通过后-进行“企业信用评价申报”填报),八、参加我协会组织的信用评价活动并获得相应信用等级的会员企业,可择优推荐参加国家级信用企业评价相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