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在宁就业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宁政办发〔2022〕34号)、关于印发《浦口区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浦政发〔2016〕260号)等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区就业社保办审批,拟对1家企业发放场地租金补贴1万元,现对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6年2月28日至2026年3月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本中心反映,联系地址:江浦街道珠江路5号劳动大厦208办公室,联系电话:025-58152112,附件:2026年2月就业创业补贴发放明细南京市浦口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