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同意保留“江西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示范项目的函》《关于深入开展江西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活动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经各创建单位自愿申请、市级推荐、专家评审、现场核查及社会公示等程序,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决定,认定南昌市新建区、上犹县、会昌县、修水县和德兴市为2025年“江西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希望各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加强有机产品认证活动监管,培育质量品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更好释放示范带动效应,各设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对辖区内“江西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含创建区)的指导和监管,不断提升创建成效,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农业农村202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