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黄金回收和预定价买卖料名义,允许平仓离场,2.不得违规开展以黄金托管、租赁、回购等为名义约定给予客户固定收益回报“保本付息”的非法集资活动,3.不得违规开展黄金委托投资等活动,严禁使用“黄金会大涨”“买金赚大钱”等绝对化用语,不得夸大产品价值或投资回报,以次充好,二、个人黄金业务禁止性行为1.不得组织或参与非法黄金预定价交易、以黄金为名义的非法集资、非法黄金委托投资等各类非法交易活动,符合资质要求的个人投资者,不得违反大额交易报告制度及可疑交易报告制度,2.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未经依法设立或者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商户提供服务,涉嫌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组织领导传销、洗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犯罪活动,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