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药监局)(二)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3.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少数民族医,(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药监局、市医保局)(五)加强中医药服务价格管理7.建立目标导向的中医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8.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9.完善中药产品价格政策,(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六)动态调整中医药医保支付范围10.将经国家谈判纳入医保目录的中成药配备、使用情况纳入监测评估,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民族药、中药饮片、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等纳入我市医保支付范围,(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11.将中医适宜技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七)完善适合中医药特点的支付政策13.推进中医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14.支持基层医疗机构提供中医药服务,(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15.支持中医医疗机构牵头组建中医医疗集群,(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八)强化基金监管16.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定点中医医疗机构、中药零售药店医保基金支出管理,(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药监局)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重要意义,共同推进我市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政策落实,在中医药产业链发展、名医堂建设、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管理、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