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尾市2025年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6年产业有序转移资金(产业项目建设投产)和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5年产业有序转移资金(标准厂房建设奖励和融资奖励)项目计划的通知》,我市共有3个项目符合《若干措施》产业园区支持政策支持条件,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根据《汕尾市2025年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指引》有关要求,制定了汕尾市2025年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产业园区支持措施)项目资金下达方案,现对下达方案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6年2月24日至3月4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监督电话: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0660-3389792,特此公示,附件:汕尾市2025年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产业园区支持措施)项目资金下达方案汕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6年2月24日附件:1.附件.汕尾市2025年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产业园区支持措施)项目资金下达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