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农村能源设施管理,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黔农办发〔2021〕54号)文件要求,我局按照抽查比例不低于10%的要求,近期会同各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对农村户用沼气池及工程使用情况进行了排查,报废户用沼气池共有6854口,其中,农村户用沼气池报废6846口(其中正常报废为1581口、功能性报废为5204口、其他报废为61口),沼气工程报废8口,现对报废的户用沼气池及沼气工程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29日-2月4日,附件:附件1修文县各乡(镇、街道)户用沼气池、沼气工程需报废数统计表.xlsx附件2修文县农村户用沼气池报废登记表.xlsx附件3修文县农村沼气工程报废处置登记表.xlsx修文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