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市经信委《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第一批)的通知》(沪经信企〔2026〕82号)要求,现开展2026年第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二、申报方式(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1.申报企业:3月1日前登录上海市企业服务云(http://www.ssme.sh.gov.cn)完成线上填报,并导出由系统生成的《2026年度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1份),2.各属地单位:3月6日前将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2)及企业申报表递交至: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K06惠企综合窗口(外青松公路6189号),(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1.申报企业:3月1日前登录上海市企业服务云(http://www.ssme.sh.gov.cn)完成线上填报,并导出由系统生成的《2026年度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2份),未完成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在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时,2.各属地单位:3月6日前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5)及企业申报表(2份)递交至: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K06惠企综合窗口(外青松公路6189号),三、动态管理(一)企业资质复核优质中小企业有效期为三年,2023年公布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相关复核工作将另行通知,(二)发展动态报送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海市青浦区经济委员会2026年2月13日相关附件附件.zip关于开展2026年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第一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