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体育局关于印发《长沙市体育品牌评选奖励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各区县(市)文旅(广)体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市体育产业协会:《长沙市体育品牌评选奖励办法(修订版)》现予印发,长沙市体育局2026年1月30日长沙市体育品牌评选奖励办法(修订版)为鼓励各区县(市)、园区和广大市场经营主体积极参加国家级、省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创建,二、品牌类别1.体育产业示范基地:指经体育部门按照相关程序命名或认定,2.体育产业示范单位:指经体育部门按照相关程序命名或认定,3.体育产业示范项目:指经体育部门按照相关程序命名或认定,三、入选条件(一)体育产业示范基地1.体育资源丰富,2.体育产业基地建设与发展思路清晰,(二)体育产业示范单位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体育产业示范项目1.项目持续运营2年(含)以上,认真填写《长沙市体育品牌评选奖励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示范单位和示范项目申报主体提交申报资料(见附件2)至所在区县(市)文旅(广)体局,择优推荐参加国家级、省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评选,对新认定的“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单位”“国家体育产业示范项目”,对新认定的“湖南省体育产业示范基地”“湖南省体育产业示范单位”“湖南省体育产业示范项目”,附件:1.长沙市体育品牌评选奖励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长沙市体育品牌评选奖励项目申报资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