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跨境贸易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水运进口转关货物“内河运费不计入计税价格”改革举措,根据海关总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确定进出口货物计税价格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委托安徽中庐会计师事务所对2024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经蚌埠港进口转关集装箱所涉上海—蚌埠段水运运费进行了专项调研与成本分析,并出具《关于进口转关集装箱上海—蚌埠段水运运费不计入计税价格的咨询报告》(中庐专审字〔2026〕第0009号),经综合评估航运市场实际及运输成本构成,现就上海—蚌埠段内河运费扣减标准公告如下:箱型运费标准40英尺普通箱2,340.00元20英尺普通箱1,560.00元上述运费标准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企业申报进口转关货物时,可凭符合规定的运输单证,向蚌埠海关申请将上海—蚌埠段内河运费从计税价格中予以扣减,海关将依据本公告所列标准进行审核认定,特此公告,蚌埠市商务和外事局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