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4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8号)、《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定期奖励工作的通知》(南人社发〔2024〕24号)规定,现将拟奖励个人记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选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6年2月25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地址:南宁市桂春路南二里4号人社大厦1010室事业科,邮政编码:530023,联系电话:0771-5538455),群众如实反映公示对象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附件:2024年事业单位定期奖励个人记功公示名单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