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工信局、枣庄高新区经发局: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和省工信厅工作安排,(四)企业应满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和标准,二、评价实施流程(一)企业自主申报阶段(2月6日至3月15日),新申报企业点击“创新型中小企业——去申报”进行自评,复核企业点击“创新型中小企业——去复核”进行复核;首次登录培育平台的企业需先进行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申报及复核企业均须完整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以带封面和目录的PDF文件上传),(二)区(市)初审推荐阶段(3月16日至3月25日),由各区(市)工信部门进行线上审核和实地抽查,上会研究后向市工信局正式行文推荐,(三)市级审核推荐阶段(3月25日至4月8日),市工信局对各区(市)工信部门推荐企业进行审核和抽查,上会研究后向省工信厅正式行文推荐,可不参与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二)请各区(市)工信部门于3月25日前,各区(市)、高新区工信部门联系方式滕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0632-5888155薛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0632-4487579山亭区工业和信息化局0632-8818199市中区工业和信息化局0632-3096619峄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0632-8015620台儿庄工业和信息化局0632-6701006高新区经济发展局0632-8691626培育平台系统支持010-87901037培育平台账号问题010-12381省级技术支撑和咨询0531-88825756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0632-3331015附件:1.《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2.《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3.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参考)4.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操作手册枣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