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在韶关”餐饮消费券活动工作方案》《关于“食在韶关”餐饮消费券活动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相关工作要求,经我局委托的第三方审核机构对参与企业(商户)提交的补贴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报请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将“食在韶关”餐饮消费券活动第二批补贴资金发放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2月11日至2月15日,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至韶关市商务局,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特此公示,附件:“食在韶关”餐饮消费券活动第二批补贴资金发放名单韶关市商务局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