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人士:为进一步加强平安深汕建设工作,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我局拟废止《深汕特别合作区平安员奖励办法(试行)》(深汕政法办通〔2022〕7号),现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通过以下途径提交反馈意见: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103室收,联系电话:0755-22092179(邮编5164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废止《奖励办法》征求意见”字样,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zfhshgzj_zjww@szss.gov.cn,三、通过深汕网“征集调查”栏目在线提交意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法和社会工作局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