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关于印发《2026年山西省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项目实施指导意见》(晋农机推一发〔2026〕2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2026年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项目选定建设区域及承担主体遴选工作公告如下:一、项目内容拟在我县完成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1000亩,项目资金补助标准平均每亩2000元,项目改造补助资金为200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山地、坡地、小块地的改造和道路连通,农机作业条件明显改善,资金不足部分由承担主体自筹解决,以目前无法运用大中型农机装备开展全程机械化作业的耕地为主要改造对象,2.承担主体需拥有拟改造耕地的经营权,或对拟改造耕地开展土地托管、代耕代种、农机生产社会化服务等活动,自愿承担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项目,4.承担主体为永和县辖区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5.承担主体需明确选定1000亩符合条件的农田作为宜机化改造选址范围,三、申报承担主体需提交资料1.报名申请表,3.拟改造农田的村委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