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按照国务院《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参照《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实施办法》,高新区科技局结合“先使用后付费”工作开展实际,形成《天津滨海高新区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实施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及公平竞争审查意见,征求意见期限: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3月11日,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填写《意见反馈表》(加盖单位公章或本人签字),发至电子邮箱gxqkjj@tht.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我局将认真研究、吸纳社会各界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联系人:高新区科学技术局张工联系方式:022-84806318附件:1.天津滨海高新区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实施办法(试行)(修订版)2.起草说明3.意见反馈表高新区科学技术局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