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开展2025年第二批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建设项目申报工作,二、申报主体支持具备水产品加工冷藏能力的企业经营主体,以往年度已获得中央、省级财政支持的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项目且尚未通过验收的单位,2025年6月1日后建设购置的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且未领取过补助资金的均可予以补助,每个项目具体实施单位补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立项评审,各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要求及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报县农业农村局审定批复实施,项目批复后实施单位应及时组织项目实施与管理,项目实施单位对照项目实施方案建设内容,在完成项目自行验收后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向项目实施单位兑付补助资金,4.2025年盱眙县第二批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3),5.2025年盱眙县第二批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建设项目汇总表(附件4),附件:1.封面.docx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docx3.2025年盱眙县第二批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建设项目申报表.docx4.2025年盱眙县第二批水产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建设项目汇总表.docx盱眙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