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全面提升我省交通行业科技创新能力,现将2022年度辽宁省交通科技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总体要求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管理规范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2.申报项目应为已落实研发经费的科技项目,4.省厅立项项目将优先推荐申报交通运输部、省科技厅、省市场局等部门计划项目及有关科技奖励申报,二、重点申报领域1.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养护领域研究,2.交通运输装备领域研究,3.交通运输服务领域研究,4.交通信息化领域研究,5.交通安全应急领域研究,6.交通节能环保领域研究,7.交通决策支持领域研究,8.交通标准制修订领域研究,请各申报单位于2022年7月10日前,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科技创新处,附件:辽宁省交通科技项目申报书(电子版下载地址:lnjtkjxms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