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化工园区绿色安全发展,要求“制定化工园区建设标准、认定条件和管理办法”,2021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了《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原〔2021〕220号,下称《管理办法》),本市制定了《上海市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实施细则》(沪经信规范〔2024〕2号,并于2026年1月完成修订,旨在进一步规范园区建设和认定管理,市经济信息化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应急局,对已设立的化工园区进行认定,园区符合化工园区认定要求,公示时间:2026年2月9日—2026年2月13日,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以单位名义反映需加盖公章并留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邮编:200125)联系电话:021-23112655附件:拟公告通过认定化工园区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6年2月9日附件:拟公告通过认定化工园区.docx[返回]【市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