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交运函〔2026〕34号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市交通运输局对《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送广州市城市道路非机动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的函》(穗交运〔2025〕48号)的公开属性进行了评估审查,现调整为主动公开,特此通知,附件: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评估调整目录广州市交通运输局2026年2月3日附件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评估调整目录(2026年2月)序号文件标题文号原定公开属性调整后公开属性1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送广州市城市道路非机动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的函穗交函〔2025〕48号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